罗小飞 发布的文章

今天是教师节。清晨至今,祝福纷至沓来;媒体内外,热议铺天盖地。身为局中人,面对这番盛景,亦想借此良辰,剖白几点未必中听的拙见。

其一,关于“教师节”本身。我素来认为,节日的设立,往往是一种身份标识。而专属节日的出现,与其说是彰显尊崇,不如说是对特定群体弱势地位的一种确认与安抚。试想,何曾有过“领导节”、“干部节”?当然,有,总好过没有。这至少证明此群体尚存几分“统战价值”,哪怕仅仅是“有碍观瞻”式的,否则早已湮没于人海,遑论拥有一个专属的符号。念及于此,便不忍举例,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煎何太急。

其二,关于“教师”这个职业。主流叙事中,它总是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春蚕蜡炬”这类宏大赞美绑定。对此,我一向敬而远之,甚至颇不适应。因为这些词藻,在很多时候已异化为道德绑架的枷锁。我自知无力去雕琢他人的灵魂;天性不喜勤劳,凡事总想探寻捷径;更无“春蚕到死、蜡炬成灰”的悲壮情怀。于我而言,这只是一份赖以养家糊口的职业,我所要做的,是遵循契约精神,完成岗位的KPI,求得一份心安理得的薪水。这当然只是我的个人之见,对于那些能“干一行,爱一行”的同仁,我由衷钦佩。而依我的本性,恐怕更属于“干一行,厌一行”的类别——即便是最初的热爱,一旦沦为谋生的手段,便难逃迅速厌弃的宿命。

当然,亦有许多人对此职业心怀腹诽,最常见的莫过于我们坐拥周末双休,更独享两个带薪长假。对此,我也想辩解几句。关于假期,一个更恰当的理解或许是:一种大尺度下的“轮休制”,类似“连上三周、休假一周”的变体。况且,早在二十年前,便有领导明示:假期是给学生的,不是给老师的。于是,假期中的各级培训、技能提升从未断绝;各级管理者也乐于将“教师”这个看似温顺的群体,推向台前,以平息民怨,转移视线。假期的确比课时稍显轻松,但这份“轻松”,是用平日的透支换来的。世人皆知“996”之苦,可又有谁真正关注过教师的工作日常?清晨的早读课,黎明即起;深夜的晚自习,星月为伴。更不必提那些担任班主任的同仁,他们几乎是“24小时×7天×40周”全天候待命。假期的所谓放松,实在有限。所以我才说:“哪怕此生不做班主任,我也无怨无悔。”

此外,亦有人对教师群体有更直白的恶评,诸如“衣冠禽兽”、“课上不讲课下讲”等等。我无意讳言此类现象确实存在,但将个体之恶等同于职业之罪,未免有失公允。若论整体,教师恐怕仍是犯罪率较低的职业群体之一。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身份是天生伟大的。正如“父母”这个概念本身并不伟大,伟大的是倾尽所有爱你的你的父母。同理,“老师”也并非天然要被供上香火,值得你敬奉的,是那个真正教诲过你的你的老师。此逻辑放之四海而皆准,“君”亦如此,值得你效忠的,是庇护你的“君主”,至于英国国王、日本天皇,关你屁事。

值此佳节,也想对广大同仁说几句肺腑之言。时代洪流滚滚向前,我们的观念亦需与时俱进。我们并非神佛,既无那么高尚的情操,也无力扭转乾坤。很多时候,不妨“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爱岗敬业是本分,但“爱”与“敬”皆有其边界。从本质上说,我们从事的更像是一种服务行业,尽力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即可。至于服务的对象究竟是学生、家长,还是社会、领导?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我无意也无力去统一各位的认知。

身处这个社会,总有不同的行业,会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沦为时代的“牺牲品”。或许某天,这顶帽子就不偏不倚地落到了我们头上。这没什么可怕的,个人命运在宏大叙事面前,本就微不足道,每个时代都需要一群“倒霉蛋”来吸引火力。倘若不幸轮到我们,能做的,也唯有加强心理建设,锻炼强健体魄,努力扛过去。毕竟,除了死亡是永恒,其余的一切,都只是暂时。风水轮流,河东河西,未可知也。

无论如何,我仍怀揣最朴素的祝愿:愿大家都快乐!各行各业的朋友们都快乐!至少,身处不易的弱者之间,能少一些攻讦,多一份理解。

生活不易,各自珍重。

我对你的爱意满溢
百分之一百二的爱你
可你却不珍惜
爱是会被消耗的
如果你继续这样
我的爱每天会
减少百分之七

万一……
对,就是万一
如果我的爱少于
万分之一
我将离开你
毫不犹豫

我也舍不得
我也不想放弃
既然爱情难以维系
只好在默默的算着
那个离开的日期


这是一道披着爱情外衣的一节常微分方程题目,所以以下是教师职业病发作时间:

  1. 文中“我”的爱的半衰期是多少?
  2. “我”离开的时间是多少?
  3. 如果每天"你"在“我”伤心后,又讨好“我”把爱意挽回此刻的 7%,能避免分手吗?如不能,多久之后分手?

我是一个最外层的电子
每天打打杀杀
但我有一颗上进的心
总想往核心靠近
有人说
你太骄傲了
要想进步
有些尊严必须抛弃

真难啊
我只有默默的选择
哪一些该要放弃?
默默的旋转
好不容易
出现了一次机会
我跃迁了!

进入了更内层的轨道
我暂时松了一口气
稳住,我能行!
我悄悄的往里面看
还是模模糊糊

原来距离核心还远着呢
我又默默的选择
默默的旋转
等待里面传出的小道消息
等待进入更内层的时机

我又成功了!
越来越靠近核心
路途上
我也看到
有一些被扔出来的电子
真惨啊
那落魄离去的样子
而它们空出的位置
马上就有人顶替

我一路小心翼翼
舍弃内心很多坚守
终于
我来到电子最内层
虽然我的尊严已所剩无几
但真近啊
原子核近在咫尺
不对,是50皮米

我想更进一步
进入原子的核心
可出现了一个守门者
对我呵斥:
你是什么东西?
怎么敢来这里?

我委屈极了
我放弃那么多
把自己放得那么低
应该可以进去了吧?
这是我的终极目的啊

呸!
看看你是什么电极?
你这带负电的
怎么配进去
认清自己的位置!

我也被扔了出去
眼睁睁看着
越来越远的原子核
途中得到的东西
全部离我而去
原来的骄傲
早忘了遗落在哪里

我又回到原地
恍若人间轮回转世
从头再来吗?
我看了看远处
仍在推着石头的
西西弗斯

在多数人的印象中,“存天理,灭人欲”往往是一句带有压迫色彩的封建口号,似乎早已被尘封于历史的故纸堆中。今日,我愿就此分享一些个人浅见,尝试为其拂去历史的尘埃,探寻其在现代语境下的真正价值。

追根溯源,此语由朱熹集宋代理学之大成,提炼自张载的“灭理穷欲”与二程的“灭私欲,则天理明”。其思想源流,更可上溯至《中庸》的中和之道与《道德经》的清心寡欲。然而,自近代以来,对这句话的批判声不绝于耳,以至于它在我们心中留下了根深蒂固的负面烙印。这其中的症结,窃以为在于两个未能厘清的关键问题:

  1. 判断的圭臬:究竟何为“天理”,何为“人欲”?其判断标准何在?
  2. 适用的边界:这句话究竟是对谁的要求?是施于万民的统治工具,还是用于个体的修身准则?

首先,我们来探讨其判断标准的核心困境。传统观点常以生存所需为“天理”,超出生存所需的为“人欲”。譬如,娶妻生子是天理,流连青楼便是人欲;粗茶淡饭是天理,穷奢极欲便是人欲。此种二元划分,虽看似清晰,便于操作,却失之于刻板,完全忽略了人性的复杂与个体的差异。

而在我看来,真正的分野或许在于内心与现实的双重检验。一种欲望,若能让你理直气壮地言之于口、行之于事,且其行为不至招致社会秩序的强力反制,那么它便可归于“天理”之范畴。因为这样的欲望,通常既不违背法律的刚性约束,也未触碰社会道德的柔性底线。反之,那些只能在心中幽暗角落盘旋,自己都羞于启齿、不敢付诸实践的念头,便属于需要警惕和克制的“人欲”。这恰如《毛诗序》所言的“发乎情,止乎礼”。

于此,或有人以“厚脸皮”者为诘:若有人无视道德,其行虽不违法,亦无强力干预,又当如何?这恰恰引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思考:有没有可能,是既有的道德标准本身滞后了?这些看似“厚脸皮”的个体,或许正是某个时代变革的先行者。

循此标准,我们便会发现,“天理”与“人欲”的边界,远非一成不变,而是充满了动态的、个性化的色彩。诚然,世间存在普适性的天理(如饥食渴饮)与人欲(如非法侵占),但更多的情形是因人、因时、因势而异。例如,“营养均衡”是天理,但对不同体质、不同年龄的人而言,其标准千差万别。一个已婚者倾心于他人,此为“人欲”;若其婚姻状态改变,这份情感便可能转化为通往幸福的“天理”。同样,一位各方面条件优越的男士追求同样出色的女士,这在世俗眼中是“天理”昭彰的“门当户对”;而若另一位条件相去甚远者也执意追求,其行为便可能被视为不自量力的“人欲”。再如某著名张姓导演年届五十与二十岁的女友结合,在当时备受争议;而二十五年后,当他们已是七十五岁与四十五岁的伴侣,世人的眼光是否也觉得此事多了几分“天理”?

综上所述,“天理”与“人欲”的标尺,是流变而非恒定的,正应了《道德经》所言:“道可道,非常道。”由此,“存天理,灭人欲”的真正适用对象,便也呼之欲出——它不是指向统治者或平民的外部规训,而是指向“自己”的内在修行。若以此要求他人,鉴于每个人心中的“天理”不尽相同,便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纷争,最终难道要以社会地位的高低来裁决吗?

许多至理名言的命运皆是如此。朱熹另一句备受诟病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其内核与孟子的“舍生取义”并无二致,皆是强调精神价值高于物质生命。然而,“舍生取义”之所以光辉,在于它是对自我的要求;而“饿死事小”之所以被唾弃,在于它被异化为要求他人的道德枷锁。若将“舍生取义”也用以强求他人,你看大家反感不反感?

由此可见,诸多箴言,本是砥砺自身的明镜,一旦被用作审判他人的权杖,便会扭曲变形,失去其本来的光辉。

我和四个红颜知己
开心的一起生活
直到有一天
一个恶霸闯进了我的家
要夺走她们
我愤怒的对恶霸说
性别不要卡太死
我也可以!

——致被点燃的甲烷


我只有三个红颜
却被人们鄙夷
说我们的结合
臭不可闻

哼,臭又怎么了?
不像隔壁那没用的
你看恶霸敢不敢惹我?
来吧
我岿然不动
红颜不弃不离

什么?
恶霸发动了白金攻势
这炙热的压力……

原来
小丑竟是我自己

——氨气的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