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中":数理视角下的哲学探微
关于「中庸」之「中」,传统解读多将其视为「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如「允执其中」。然而,达至此境殊为不易,正如孔子所叹:「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
若借数学原理观之,在一条线段上随机取点,命中中点的概率恰为零。此一数学事实,恰似人事常态——若随心所欲行事,必然「不中」。由此思之,与其执着于不可企及的绝对之「中」,不如将「中」理解为一个动态逼近的过程:既知精确之「中」难以捕捉,我们便不断向其靠拢。这一追求过程本身,或许正是「中」的另一种存在形式。此理近似于数轴上无理数的逼近:虽无法精确标定,却可通过区间套的极限逐步逼近。
这一过程犹如理想单摆:不论初始位置或当前位置如何,其最终静止点必为「中」。即使在理想状态下永不停息,通过观察两端极值,仍能确定其中心位置。这正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智慧所在。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与老子所言「天地不仁」有异曲同工之妙——正因「不仁」,方能不偏不倚。法律之追求「中」亦然:既保护守法者权益,亦维护违法者应有之权。世人或责法官「过于冷漠」或「不近人情」,然唯有如此,才能公正执法。法院选择天平而非杠杆为标志,亦蕴深意:天平平衡时两端必等重,因其支点本身即居「中」;而杠杆可在不等重情况下平衡,因其支点未必居「中」。基础不「中」,必然导致结果之「不中」。
「中」本身即为难以企及的理想。三维物体的重心虽为其「中」,然投射至二维平面时,其投影未必是该平面图形的重心;同理,二维图形重心的线性投影亦未必是线段中点。是故,我们当效《论语》所示,不断学习,丰富学识,以期在更多维度、更高层次上思考问题,无限接近那真正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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